今年1月8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蔡翔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这是今年公开通报的第一例高校领导被查处的消息。
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1月2日消息,经审理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定,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,数额巨大,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套取公款逾72万元,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
刑事判决书显示,被告人蔡翔,男,56岁,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,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社长,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留置,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;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:中国传媒大学系教育部直属国有事业单位。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传媒大学出版社)原系中国传媒大学校办企业,2012年改制成为中国传媒大学下属国有独资企业。
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72.422428万元
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,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、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、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,以虚列支出、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,(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),具体事实如下:
(一)2008年6月,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的职务便利,通过虚列会议费支出的方式套取公款3万元,在北京金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会员卡一张并用于个人消费。
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、本院确认的证人李某1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