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卓有成效:58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国务院表彰;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个;南宁市率先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。这是记者从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。

新闻发布会现场。
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,有壮、汉、瑶、苗等12个世居民族和44个其他民族,2019年末少数民族人口2220万人,占总人口38.98%。维护促进民族团结进步,广西在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广西经验。
据广西民宗委副主任、新闻发言人李振林介绍,广西坚持以政治教育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,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、企业、社区、乡镇、学校、连队、宗教活动场所等“七进“为主要形式加强“滴灌式“宣传,搭建“结对子““手拉手““心连心““一家亲“等30多种宣传教育平台,建立1513个国旗工程点(街),设立“石榴红“56路公交车专线等10多种流动载体,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。
在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、文化和法治基础方面,广西立足于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,以实践养成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合力推进,如今全区所有贫困县已脱贫摘帽,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;以自治区、自治县、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,组织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,推进创造各民族交往、交流、交融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;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对自治县立法的规划指导,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,依法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。
在完善制度保障方面,广西出台17个重要文件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及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;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地方性民族法规9件、自治县自治条例、单行条例29件,颁布《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》。
